
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城中区农村留守儿童、空巢老人关爱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机关各委办局,各企事业单位:
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城中区农村留守儿童、空巢老人关爱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5年6月28日
城中区农村留守儿童、空巢老人关爱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领导关于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和空巢老人关爱工作的批示,以及《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农村留守儿童、空巢老人关爱工作的通知》(厅发〔2015〕18号)和中共柳州市委督查室《关于转办郑俊康同志批示的通知》(柳督查〔2015〕20 号)精神,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农村留守儿童和空巢老人关爱工作,多次强调要把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和空巢老人工作作为关注民生、改善民生的重点。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坎乡茨竹村4名儿童服农药中毒身亡事件发生后,国务院李克强总理立即作出批示,要求各部门对各地加强督查,把工作做细做实,强调临时救助制度不能流于形式;对不作为、假落实的要严厉整改,悲剧不能一再发生。自治区党委彭清华书记对此作出了批示,指出“留守儿童和空巢老人的关心照顾是一个需要引起进一步重视的问题,请组织相关部门深入研究,逐户排查,逐一落实帮扶措施。不仅生活上照顾,更要有精神关爱,防止悲剧重演。”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和柳州市委、市政府对进一步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和空巢老人关爱工作下发了紧急通知。各街道和相关部门要全面贯彻落实好中央和自治区领导同志的重要批示精神,深刻认识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和空巢老人工作的重要意义,继续深入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为契机,及时到基层去,到群众中去,逐户排查、了解他们的困难疾苦和需求,逐一落实帮扶措施,切实保障农村留守儿童和空巢老人的基本生活,切实把对留守儿童、空巢老人、残疾人等群体的关心、救助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关爱工作不漏一村、不漏一户、不漏一人。
二、组织领导
为做好我城区农村留守儿童空巢老人关爱工作,成立城中区农村留守儿童和空巢老人关爱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民政局,具体负责落实我区农村留守儿童和空巢老人关爱工作的开展,办公室电话为2830669。
三、时间安排
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和空巢老人关爱工作是一项长期的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各街道、各有关部门在我区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重点抓、突击抓、长期抓。
第一阶段(2015年6月25日至7月31日):突击抓好全面排查和建立信息库工作。2015年6底前,各街道要将辖区内所有留守儿童和空巢老人排查完毕,按照统一的内容格式,一人一表建档立卡,以村为单位建立台账,7月5日前报区民政局。7月10日前,区民政局要组织力量完成基本信息录入工作,上传柳州市民政局。
第二阶段(2015年8月1日至30日):全面抓好制定措施和落实责任制工作。城区要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和空巢老人关爱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工作责任。
第三阶段(2015年9月1日—长期):全力抓好跟踪督查和落实长效机制工作。区民政局、各办事处要在区党委、政府的领导下,认真履行牵头职责,坚持把农村留守儿童和空巢老人关爱工作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来长期抓,不断改进和创新工作措施,解决留守儿童和空巢老人系列实际问题;村委干部和村民小组要及时准确的了解本村、本组(队)村民活动情况,做好留守儿童和空巢老人登记上报工作。以街道、村为单位建立党员干部结对联系帮扶农村留守儿童和空巢老人制度,实行“一对一”帮扶制,定期进行走访,掌握外出务工人员家庭留守子女监护和空巢老等情况。
四、工作内容
(一)迅速组织开展全面排查。认真搞好留守儿童、空巢老人的排查建档工作,是做好关爱服务的前提和基础。区民政局要在区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主动牵头,联合教育、公安、妇联、残联等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和职责分工要求,对辖区内所有农村留守儿童和空巢老人进行一次集中、全面、深入、细致的“拉网式”排查,彻底查清农村留守儿童和空巢老人的数量、构成、特点、家庭状况等基本情况,要重点排查义务教育阶段辍学、家庭生活困难、监护人缺失、残疾等留守儿童,以及生活难以自理和家庭基本生活困难,经济状况差的空巢老人,要特别注意做好贫困村的排查工作,坚决做到不漏一村、不漏一户、不少一人、不留死角。(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民政局、教育局、公安分局、水库移民局、妇联、残联、老龄办)
(二)加强农村留守儿童教育工作。要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心理健康教育,及时化解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学生心理辅导和行为矫治;实施教师联系帮扶农村留守儿童制度,采取一名教师联系帮扶几名留守学龄儿童,有特殊困难和心理障碍的采取“一对一”帮扶办法,重点进行心理辅导和情感关爱,努力给予农村留守儿童家庭温暖;进一步做好控辍保学工作,保障农村留守儿童受教育权利。学校要明确责任人,完善学生考勤制度,发现学生旷课等情况要及时采取措施,依法敦促学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送子女入学。对建档立卡贫困户的留守儿童,要构建到户、到人的教育精准资助扶贫脱困体系,从小学开始全程追踪到中等职业教育毕业,实行学费全免、扶贫培训补助等扶持政策,并对符合条件的给予生活费补助。决不允许因工作不到位而导致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辍学失学。(责任单位:教育局)
(三)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和空巢老人综合保障。根据自治区及柳州市有关工作安排,结合实际,建立我区农村留守儿童和空巢老人综合社会救助制度,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农村留守儿童和空巢老人纳入救助保障范围,凡生活有困难的,一律实行“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切实保障农村留守儿童和空巢老人和基本生活。加大对农村幸福院的投入力度和运营保障,满足农村空巢老人日间照料和文化娱乐等方面需求。依托我区各医院、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以及村卫生院三级医疗卫生网络,发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普惠优势,积极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医养融合的发展,不断提高农村留守儿童和空巢老人享受到基本医疗保障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水平。公安机关要严厉打击对侵害留守儿童和空巢老人权益的各种违法犯罪行为,特别是虐待、性侵害及暴力对待留守儿童和空巢老人的行为,要优先立案,快侦快破。加大村级“儿童家园”建设力度,切实解决留守儿童校外管理、关护、教育、娱乐问题。实施“春蕾计划”,发动社会组织参与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和空巢老人工作。加大创业扶持力度,鼓励有留守儿童的外出务工家长返乡创业,从源头上减少留守儿童数量。加大城乡统筹力度,使符合条件的农民工有能力将子女带在身边,少让儿童留守。(责任单位:民政局、卫计局、司法局、公安分局、妇联、人社局)
(四)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和空巢老人联系帮扶制度。根据我区实际,建立政府“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分层落实”的农村留守儿童和空巢老人联系帮扶机制。各街道和各有关部门要分片包干,开展专业心理疏导,组织定期慰问。各街道要加强对劳务输出人员和留守儿童的管理服务,建立党员干部联系帮扶农村留守儿童和空巢老人的制度,确保每户都有人联系有人管,“一对一”与农村留守儿童和空巢老人结成爱心帮扶“对子”,落实联系帮扶责任,定期进行走访,了解帮扶对象思想状况、生活状况、家庭情况的动态变化。村级组织要具体落实联系帮扶制度,掌握外出务工人员家庭和留守子女监护以及空巢老人关爱等情况,督促留守儿童家长和空巢老人赡养人履行法定义务,帮助解决帮扶对象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将隐患化解在萌芽状态,并配合有关方面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和空巢老人的教育管理、卫生保健、人身安全及摸底调查等工作。每一户空巢老人和留守儿童,都要落实一名村(村民小组)干部直接联系,定期走访。(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各街道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留守儿童、空巢老人关爱服务工怍,深刻认识做好留守儿童、空巢老人社会保护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做好留守儿童、空巢老人关爱服务工作的自觉性和紧迫性。把农村留守儿童和空巢老人工作作为一项长期性的工作来抓,及时汇总情况,向民政部门上报,指导工作开展,督促监护干预保护。
(二)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各街道各部门要充分运用墙报、宣传专栏、标语等宣传形式,广泛宣传留守儿童、空巢老人关爱服务工作的重大意义。召集村委相关人员进行专题布置,明确村干部第一联系人。及时将有困难的留守儿童、空巢老人家庭纳入救助保障范围,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营造关心关爱留守儿童、空巢老人的良好氛围。
(三)落实责任,加强监督。我区各村(居)委会主要负责人是农村留守儿童和空巢老人关爱工作第一责任人,街道办事处主任是直接责任人;区政府督查室、区民政局将对农村留守儿童和空巢老人关爱工作进行重点督察,对发现的问题要坚决抓好整改,对认识不到位、工作不力、措施不实的进行严厉督导、严肃问责,及时进行整改。同时,各相关部门要对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和空巢老人工作进行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农村留守儿童和空巢老人工作落实到位。
(四)加强沟通,协作配合。农村留守儿童空巢老人关爱工作内容多、任务重、涉及面广,民政部门作为牵头部门要紧紧依靠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大力支持,多向党政领导请示汇报,让领导及时了解工作进展,尤其是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深入调查研究、提出对策建议并及时向当地党政领导报告,切实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要加强与教育、财政、卫计、公安、人社、妇女、共青团、老龄、残联、水库移民管理等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络、会商研究、协同推进,充分利用好各部门资源,落实相关项目、资金,健全完善全区留守儿童空巢老人关爱工作的长效机制。